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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

2015-07-07来源:本站采编

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面试人选,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类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果没有递补人员,则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人数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果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考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如按1:1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

2、体检办法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甘洛县老政府外公示栏和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则按该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生的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分别在考生笔试、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洛县老政府外公示栏和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甘洛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方能申请调动或辞职。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7813010、0834—7813112

举报电话:0834—7819243

附件:《2015年甘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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