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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区城区中小学2015年考调(引进)教师公告(1)

2015-07-07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推进名师名校建设,实现城区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对城区中小学所需教师进行公开择优考调(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学科名额

本次考调(引进)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嘉陵区城区中小学2015年考调(引进)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对象条件

(一) 考调(引进)对象范围

区内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教师,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2013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 考调(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引进)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具体考调(引进)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专业要求:区内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区外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2.岗位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引进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②特级教师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骨干教师。

③2010年以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中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④2010年以来,省级示范高中教师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者,市级示范高中教师获得区(县)委政府或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者。

⑤2010年以来艺体教师本人或所带队员在省、市级重要比赛中获得表彰奖励,或在省级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6名,或市级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3名。

⑥历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受教学工作年限限制)。

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报考初中教师引进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符合上述高中教师引进条件之一者。

②2010年以来获得3次及以上教学质量奖的(限区内教师)。

③2010年以来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任教学科区统考成绩排名居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25名3次及以上的(限区内教师,注:相同学科指名称、学段均相同,下同)。

(3) 区内教师报考初中教师考调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符合初中教师引进条件之一者。

②2010年以来获得过1次及以上区教学质量奖的。

③2010年以来获得过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及以上表彰的。

④2010年以来竞教获得过区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的。

⑤2010年以来教研课题获区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的。

⑥2010年以来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任教学科区统考成绩排名居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36名1次及以上的(注: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学科指学科名称相同,不限学段层次,下同)。

⑦2010年以来参加专业竞赛获区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市级及以上指导奖的艺体学科教师。

(4)区外教师报考初中教师考调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符合初中教师引进条件之一者。

②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③2010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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