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7来源:本站采编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4日;具体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报考岗位。
(2)笔试科目。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3)政策性加分。
①根据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特岗教师”加分条件:服务期满且经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②根据凉组通〔2008〕34号文件规定,“一村一大”大学生加分条件: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③根据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④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1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一村一大”大学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服务地县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报名时提供退役证等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每名考生政策性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2、面试。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开考比例已达到2:1,在笔试时因各种原因造成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则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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