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沿滩区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规定》(自沿委办〔2014〕23号)的规定,报经沿滩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内、外学校考试招聘教师充实沿滩第二小学校教师队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6个、数学5个、体育2个、书法1个,共14个。
二、招聘对象
沿滩区内、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责任心强,具有较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止2015年8月31日)。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近3年须从事小学相应岗位教学工作。区内教师须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期满3周年(含试用期)及以上。
(二)报考教师(书法教师除外)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县(区)级及以上名教师;
3.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4.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5.县(区)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
6.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三)报考书法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3年及以上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市级书法课教学比赛获一等奖。
2.书法作品参加由书法家协会、书法教育专委会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书法作品比赛获市一等奖、省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3.书法论文参加由书法家协会、书法教育专委会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书法论文评比获市一等奖、省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4.书法论文在由书法家协会、书法教育专委会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沿滩区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各种证书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获奖证书。
3、资格审查:沿滩区教育局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放《考试通知书》。
4、缴费: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缴费,考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报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13-3801633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至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1、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上微格课和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
(1)微格课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所有年级教材内容。时间15分钟,占考试成绩的80%。
(2)评委提问:即教育教学专业技能问答。时间5分钟,占考试成绩的20%。
2、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工作在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沿滩区教育局牵头和招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3、考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的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总成绩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和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六、考核
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并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八、审核确认及聘用
经考试、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沿滩区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聘用学校和区教育局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按程序办理流动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到岗后根据招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管理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试工作要自觉接受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试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公告由沿滩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沿滩区教育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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