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7来源:本站采编
教多班的选择一个班的成绩纳入计算,可就高不就低。
计算学年度: 2012—2013学年度、2013—2014学年度、2014—2015学年度上期,共五个学期,成绩以《嘉陵教苑》公布的为准,五个学期分别计算后的平均得分为该项最后得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7月15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加分材料与其它报名材料一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
5、考试总成绩公布。
参考教师考试总成绩于7月31日18:0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告。
七、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
引进岗位: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分数相同,则加试确定)。
考调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以教学业绩加分高低顺序确定;笔试、面试、教育教学业绩分均相同,以教学业绩加分累计超过5分的高低顺序确定;若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兼报引进、考调人员确定体检人员的顺序为:先取引进,再取考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8月1日18:0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由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组织。
(一)复审内容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察内容
1.通过查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2.近3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者、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者;
②近3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者;
③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及以上者;
④职业道德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非法集会游行、罢课参与者;在网络上攻击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受到教育局点名通报处理还在影响期内的;
⑥其它不符合考察要求的。
不按期提交人事档案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引进为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考调(引进)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因公示人弃权或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调动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审定后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2. 考调陈寿中学、思源实验学校的区内教师试用一年,由用人学校与本人签定试用协议,试用期满综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3. 报考城区初中、小学岗位的拟调人员于8月28日上午8:30前到教育局按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确定顺序)从高到低选择岗位。
(1)初中教师岗位安排:
①引进岗位:陈寿中学10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1名、物理2名、化学1名、体育1名)、思源实验学校1名(英语)。
②区外考调岗位:陈寿中学4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每科各1名)、思源实验学校4名(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每科各1名);
③区内考调岗位:陈寿中学14名(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体育1名)、思源实验学校12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1名)
④支教、上挂岗位安排:陈寿中学3名(历史、英语、物理每科各1名)、思源实验学校2名(数学1名,语文1名)。
(2)小学教师岗位安排:
嘉陵二中语文2名,数学1名;实验小学语文2名,数学2名,美术1名;行知小学语文1名,数学2名,体育1名;火花三小语文2名,数学1名,体育2名,美术1名。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调(引进)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考调(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含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和加分材料)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调资格。
因弄虚作假取消考调(引进)资格的报考者,3年内不得参加考调、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请调动。
十二、特别提示
1、考调(引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教育局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告。考调(引进)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嘉陵教育网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17-3886017(嘉陵区教育局政治处)
0817-3630310(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3631035(嘉陵区监察局)
附件:
1.嘉陵区城区中小学2015年考调(引进)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
2015年7月3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