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7来源:本站采编
④2010年以来获政府教育成果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的。
⑤2010年以来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等。
(5)报考小学教师考调岗位的考生报考条件见附表。
(6) 2014-2015学年度区内支教、上挂人员报考本次考调岗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2014-2015学年度支教、上挂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②完全符合本公告第三条第(二)小条第1款考调基本条件。
③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2014-2015学年度支教、上挂人员可报考面向区内支教、上挂人员的考调岗位,也可报考城区中小学面向区内教师的考调岗位,但不得两者兼报。
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各级教育局,教研机构:指各级教科所、教研室(下同)。
四、报名
(一)明确要求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若其他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符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审核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应注明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现任教学科、是否在编在职)、上挂、支教人员须出具上挂、支教考核合格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等材料于2015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嘉陵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涉及加分的由本人提供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加分申报表,并承诺其加分材料及报考证件真实。
2.报名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或引进对象、范围、条件、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除符合引进条件的考生可报一个引进岗位和一个考调岗位外,其余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考调岗位,报考多岗位者将取消其参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引进岗位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引进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没有达到引进岗位数或无人报考,嘉陵一中的岗位直接调减或取消,其余学校的岗位则相应调减岗位数量或取消该岗位,调减或取消的岗位数调至面向区内考调的相应学科岗位。
2、考调岗位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3:1,经用人单位申请并报区人社部门批准可降低为2:1,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岗位调整:面向区外考调的岗位名额调至面向区内考调的相应学科岗位,单独为支教、上挂教师设立的考调岗位,考调名额调至面向区内考调的相应学科岗位;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有效报考人数与面向区内调整后的考调岗位名额之比仍未达到2:1的,则相应调减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
岗位调整情况于2015年7月19日18:00前在嘉陵区教育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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