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2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高县市容监察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范围:面向全县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
职位:详见《高县公开选用高县市容监察队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政策性强,热爱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试用期满,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服务期内有明确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受过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15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局办公室
(二)报名手续
参加选调报名对象,须对应填写《高县住建和城管局公开选调高县市容监察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双面打印),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签章,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按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若达不到1:2比例,则调减或作废。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8月3日9:00—11:30;
准考证领取地点:报名处。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及对城乡规划建设相关法律知识(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的理解掌握情况。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有放弃者,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考务费。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5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核、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差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并在三江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合格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在任何环节(含正式聘用后),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进入选调程序的将取消选调资格或予以解聘,后果自负,以确保选调工作的客观公正。
五、本公告由高县住建和城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5583380
附件: 1、高县公开选调高县市容监察队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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