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2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工作人员共2人,具体职位详见《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需报考,需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15日9: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电话:0831-5418168、0831-5418101)
(二)报名手续
参加选调报名对象,须对应填写《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双面打印),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签章,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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