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3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公安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四川省公安厅决定面向全省市州及市州以下党政机关,考试选调一批业务骨干到省公安厅机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
考调计划40名。具体职位见《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考试选调业务骨干职位表》。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全省市州及市州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
(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具备拟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有2年县或县以下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5年8月1日),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79年4月3 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4、符合相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具备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时间为2015年4月9日- 4月28日,地点为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成都市文庙后街36号4号楼405室)。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考试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一式一份(贴一寸免冠近照,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近一次职务变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4、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
5、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调资格。考生如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考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考调计划;报考职位考生不足3名的,取消该职位计划,由四川省公安厅将报考该职位考生调剂至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18%、42%。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卷面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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