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四川警察学院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公开考试选调一批思想政治素养好、业务素质过硬、具备较强管理能力的干部充实专职学生辅导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
本次考调专职学生辅导员共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全省范围内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身份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参加考试选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坚定,勤奋敬业,热爱公安教育工作,具备担任公安院校专职学生辅导员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或在工作单位已任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的可放宽年龄条件至35周岁(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公务员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均截止2015年4月30日。
(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7)近两年的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从公安武警院校、军队院校毕业的人员及符合条件的转业军人优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9:00-17:00,地点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行政会议室。
(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四川警察学院2015年考调专职学生辅导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需贴个人近照);另准备两寸照片一张。
2、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其中内容需表述考生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公务员工作经历起算时间、现任职务、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等)。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最近一次职务变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4、个人受表彰奖励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打印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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