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来源:本站采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西充县委县政府决定遴选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和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面向全市遴选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9名(其中定向遴选 5名,公开遴选4名)。
2.面向全省公开遴选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1家。
二、遴选对象
1.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2.符合遴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三、遴选条件
(一)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
3.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
4.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5.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6.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二) 律师事务所遴选条件
1.取得四川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5年以上;
2.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在10人以上(含);
3.3年内律师事务所没有受过行政处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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