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1.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3名(见附表2);
2.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见附表3)。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市、县(市、区、园区)两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乡镇事业人员报名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4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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