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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12-26来源:本站采编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1月13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5年1月22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5楼,电话:028-86150916)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校验(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5年1月20日至2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1月16日通过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qyrsj.gov.cn,下同)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时间:2015年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 26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5年1月21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联系电话:028-84846499),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龙泉驿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1月31日以后在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8.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后续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

1.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复审有关事项于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日在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校验复审内容:报考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校验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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