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5来源:本站采编
为了保证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情况,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10号)精神,经研究,我校拟直接考核招聘一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校医。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6.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名额
1名校医。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月3日,3日下午5点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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