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精神,结合我区人民检察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龙泉驿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龙泉驿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和西部志愿者。
(2)报名时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含2015年毕业生)。
6.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组织任命或招聘的区属国有公司员工。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招聘岗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5年1月3日00:00至1月12日24:00。
审核照片。2015年1月3日09:00至1月12日17:00。
资格审查。2015年1月3日09:00至1月13日17:00。
网上缴费。2015年1月3日09:00至1月13日23:59。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称、工作经验、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效验。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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