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来源:本站采编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空缺名额,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可分别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主管部门的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助理医师)年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低于8万元,不足8万元部分,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特岗全科医生(执业医师)年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低于9万元,不足9万元部分,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0026。
九、相关咨询电话
屏山县卫生局:0831-5720085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700223
附件:1.屏山县201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表
2.屏山县201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
3.屏山县201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技能测试方案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卫生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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