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来源:本站采编
3.每个岗位须有3人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六、报名、参加试讲和答辩
1.个人网上报名,投放简历。时间2016年4月20日18时止(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2.条件资格审查,简历筛选。泸州市委党校负责。
3.参加试讲和答辩。通过条件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到泸州市委党校参加试讲和答辩(时间、试讲题目和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试讲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上述材料均带上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同底免冠正面1寸近照2张;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就读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泸州市委党校审核上述资料,再次复审考生的条件资格。
七、考察、体检和聘用
1.组织考察。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泸州市党校组织进行。
3.确定拟聘人选。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考核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4.聘用前公示。在网络、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上报审批,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通知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试讲、考核、考察和体检纪律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试讲、考核、考察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教师工作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招聘教师工作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对存在违纪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0830—3317529
唐老师:18982770232肖老师:18982770171
投简历QQ邮箱:唐老师:1017170056@qq.com肖老师:450975685@qq.com
附件:中共泸州市委党校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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