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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委党校2016年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1)

2016-03-02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是泸州市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主阵地。为加强我校职工队伍建设,由于工作急需,我校计划于2016年选调2名参公人员。

一、选调原则

1、党管干部、集体决策原则;

2、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

3、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

选调人数:2人。财会工作人员1人,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作人员1人。

三、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四、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所报职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意识强。

4.身体健康。

(二)报考资格

1.财会工作人员: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会及相关专业毕业;

(2)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经验;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获得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年龄40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2.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作人员: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计算机应用及软件开发等工作,从事计算机应用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年龄40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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