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来源:本站采编
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米易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拟在已开发的各社区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中安置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安置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各社区服务类公益性岗位5个。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米易县城镇户籍且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薪酬待遇、工作地点见附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资料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11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设置了公益性岗位的各社区;
应聘人员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到社区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录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相关待遇
凡经聘用人员与各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和《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攀人社发【2013】387号)文件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米易县人社局 0812-8179991
咨询电话:米易县就业局0812-8170234 8185524
附件:1.2016社区公益性岗位招聘
米易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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