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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珙县公开招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协理员的公告(1)

2016-03-0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劳社发〔2009〕47号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意见》文件规定,为及时补充缺岗,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珙县范围内招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协理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考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一)岗位及名额

各镇(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协理员共20名。具体岗位详见《珙县公开招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协理员岗位表》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考的镇(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协理员为临时聘用人员,分别由岗位所在镇(乡)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范围与对象

招考范围为珙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珙县籍”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珙县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县外院校就读的珙县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珙县的)。报名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二)招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3.自愿到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5日-3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联系人:傅萍,联系电话:0831-4318967。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

4.填报岗位:按《珙县公开招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协理员岗位表》中的岗位定岗报名,不得兼报2个以上(含2个)岗位,同时注明是否自愿在其它镇乡的岗位中调剂。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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