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是泸州市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主阵地。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我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增强教研能力,以适应干部教育的新要求和进一步发挥党校在咨政方面的作用。我校计划于2016年公开选调部分教师。
一、选调原则
1、党管干部、集体决策原则;
2、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
3、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
人数:3人
岗位:党的建设:1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1人;区域经济研究:1人。
三、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四、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所报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教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讲课和科研能力,能够胜任市级党校教师职责;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意识强;
5.身体健康。
(二)报考资格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以党校(行政院校)、大中专院校、中学教师为主;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政治、文史、经济类专业毕业;
3.中级职称以上,从事与所报岗位相关教学工作3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
5.年龄35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获得高级职称资格者,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五、考核方式
1.以试讲和答辩成绩为主,结合科研能力综合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把握,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以及科研能力。
2.实行层层淘汰制,每个岗位试讲和答辩成绩前3名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每个岗位须有3名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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