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6来源:本站采编
(4)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5)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12月16日— 2015年12月26日。
(2)地点:乐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从事其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乐至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测试
基本要求:所有测试程序都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计算机打字能力测试
①测试内容:按照指定裁判文书内容对照打字,测试打字速度和正确率。
②测试要求:根据文章字数和50字/分钟的录入基数限定打字时间,输入法不限。正确率以初次录入为准,不得更改文字。
③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得分=平均每分钟打字数×60%+正确输入率得分×40%(如考生成绩为60字/分钟,正确率80%,则得分=60×60%+80×40%=68分)。
(2)办公自动化能力测试
①测试内容:用WORD办公软件将指定裁判文书按测试要求完成排版,测试排版速度和正确性。
②测试要求:限定5分钟的排版时间,排版格式符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意见》的规定。
③成绩计算:满分100分。
(3)听写记录能力测试
①测试内容:根据朗读内容(使用语言:四川话)进行听写记录,测试听写速度和正确率。
②测试要求:字迹工整、准确完整、原话记录。
③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得分=平均每分钟记录字数×60%+正确记录得分×35%+字迹得分×5%(正确记录得分以正确记录字数计算)。
笔试总成绩=计算机打字能力测试成绩×40%+办公自动化能力测试成绩×20%+听写记录能力测试成绩×40%。
(三)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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