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南组通[2013]5号)以及《关于解决服务基层人员就业问题的通知》(南组通[2014]75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顺庆区决定面向全区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条件
详见《顺庆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和范围为顺庆区2015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已通过考试或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不填报具体岗位名称,统一填报为乡镇事业单位,报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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