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眉市编发〔2012〕60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2015年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为1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其他条件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5年12月20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