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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12-1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南充市顺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顺庆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定单位定岗报名;其余分区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统一报名,不填报具体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1日9:00至18∶00。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6楼会议室。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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