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来源:本站采编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顺庆区委组织部组织股办公室。
3.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含续聘合同)、考核材料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 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报名,填写《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察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二)政策性加分。报考者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和区委组织部审定的加分认定表。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总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按规定调减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qhrss.gov.cn/,下同)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月8日9:00-12:00,14:30-18:0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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