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14名,其中参公人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详见《江安县2015年第三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在编在岗且办理完毕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试用期满已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勤奋敬业;
(三)具有2周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具体条件执行),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考调考试报名的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按《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乡镇公务员中未满《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5〕30号)规定乡镇最低服务年限的;
(六)法律、法规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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