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实施意见》(绵委办发〔2014〕44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14〕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乡镇卫生工作需要,拟为我区乡镇卫生院直接考核招聘50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以加强乡镇医疗服务水平。现将直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报考者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
4、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涉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卫计局负责。
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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