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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公开考试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3)

2015-08-10来源:本站采编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街道组织政审,将政审情况书面报送区人社局。

十、公示

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可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正式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保险待遇核定、统筹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监督检查;街道、社区负责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日常管理、业务管理和工作协调。

2、正式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待遇为2200元/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因联系方式有误,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其他相关事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自愿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续签劳动合同,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在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为特定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 0812-3882008

联系人:周亿

附件1: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2: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2015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信息表

2015年8月1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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