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0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事业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土木类、建筑类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建筑工程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2周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7月31日)工作经历,具有城乡建设或房屋征收工作经历的优先。
(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7月31日),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六)除试用期内不确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的;
(二)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以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21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广安市金安大道1号513室)。
3.联系电话:0826-2321369。
4.报名要求:报名者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资格审查须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A4纸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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