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7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务员(科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已经进行登记;
2.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熟悉党务工作,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指出生时间在1985年8月10日之后);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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