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7来源:本站采编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整合人才资源,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广朝委〔2012〕12号),结合单位编制限额、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区委编委会同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经信局、区民政局等单位面向全区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共9个,具体岗位详见《广元市朝天区201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能力,服务意识强,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根据各岗位要求确定,具体条件见(附件1);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符合本公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宜流动调配的。
三、选聘范围
全区范围内在编在职的全额财政供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拟调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 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地址: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三楼
电话:0839—8625812
3、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参选者请在“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朝天区人事人才网”上自行下载《朝天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参选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3、报名登记表一份;
4、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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