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3来源:本站采编
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联系电话随时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关机、停机、空号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体检。按报考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学历仍相同,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公布。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学历仍相同,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对象。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社、教育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和政审,确定拟聘人员。
(十二)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报考者依次选择设岗学校(特教教师聘用在通江县特殊教育学校)。不按时参加选择设岗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后参加竞争上岗,确定岗位等级并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现聘用岗位工作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6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上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教育局:0827—7221566
查询网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
通江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sctjedu.net
附件:通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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