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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纪委乐山市监察局教育培训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

2014-05-23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乐山市纪委乐山市监察局教育培训中心是市纪委监察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相关培训管理任务,协助并参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办案辅助服务性工作,协助机关承办会务、后勤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网络管理维护人员2名,财务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市符合选调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同时欢迎已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6.如与县(市、区)或本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的从其协议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所需的业务资格条件

报考网络管理维护岗位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等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上述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报考财务岗位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试用期工作人员。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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