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2来源:本站采编
因根据四川巴中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四川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招聘岗位: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巴中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局)
3、招聘名额:3名
二、薪资待遇
面议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年满1 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专业属经济管理类(尤其是工业经济、项目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经济学优先,具有两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编工作人员未经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
考的;
(6)现役军人。
四、咨询及报名方式
(一)咨询电话:0827-5806917;15378565776。
(二)报名时间:20l4年 5月22日至20l 4年 6月 22日止。
(三)资格审查:20l4年6月23日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4年6月24日在巴中经济开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cbzjkq.gov.cn/)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四)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发送简历(模版见附件)、学历、学位及身份证扫描件、近期彩色2寸同底免冠照片至xcjshr@163.com,逾期不予补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结合本次招聘实际,笔试开考比
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重点以综合知识为主,笔试卷面满分为l00分(按5 0%折合计入总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成绩公布及查询。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巴中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提交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及时在巴中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加分
专业属经济学、工业经济、项目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者加2分,具有两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情形者加3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面试等产生的空额,一次性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
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后计入总成绩),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面试的组织实施。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面试顺利进行,面试考官届时确定,一般为5-7人。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在巴中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面试 、总成绩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考试总成绩排名前三名的为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为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届时确定)
七、公示
拟聘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公示其姓名、准考证号 、考试总成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施一年一聘)。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公告由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78565776;0827-580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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