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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委政法委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4-01-20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仪陇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基本条件的往应届毕业生。

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等证书,凭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籍、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有志于从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毕业;

4、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6、有超计划生育的。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7日-1月23日。

现场报名地点:仪陇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网络报名邮箱:ylzfw@163.com

报名所带资料:《报名表》1份(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需写明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层次等情况)、加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1、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实际得分的70%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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