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汶川县2014年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汶川县2014年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4-01-15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大对汶川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力度,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夫妻异地分居、父母无人照顾等实际困难,努力让干部职工能团圆团聚,安心工作。根据《中共汶川县委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职工的意见》(汶委[2013]31号)文件精神,经十一届县委常委会议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调汶川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42名,其中:公务员13名,参公3名、教育类8名、卫生类5名、事业综合类13名。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外县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财政供养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意识强,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68年12月31日以后),工勤人员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73年12月31日以后)。

7、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夫妻分居1年以上的,且一方为汶川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二是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州内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调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加分、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七个阶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汶川县门户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自行下载《汶川县2014年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改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

2、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2日至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的在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837-6448620

报考教育、卫生、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在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837-6448624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盖有鲜章的《报名表》2份;

(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已婚报考人员须持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县人才引进和干部团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和事业人员管理股。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报考者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6、领取准考证和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100元),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计算后折算出综合得分。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2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开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考务费10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政策

1、工龄加分: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每满1周年加0.1分;

2、“劳模”加分:省级3分,市(州)级2分,县级1分,夫妻双方任何一方获得劳模称号皆可,只加一方,就高不就低,不叠加;

3、获奖加分: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州)级2分,县级1分,只加一种,就高不就低,不叠加;

4、加分原则:三项加分合并计算计入笔试总成绩。

5、报考者在2013年3月10—11日将加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准考证复印件交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或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采取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调用人员名单后在汶川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考调工作纪律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汶川县2014年干部“团聚工程”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0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