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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2)

2016-03-02来源:本站采编

六、报名、参加试讲和答辩

1.个人网上报名,投放简历。时间2016年4月20日18时止(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2.条件资格审查,简历筛选。泸州市委党校负责。

3.参加试讲和答辩。通过条件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到泸州市委党校参加试讲和答辩(时间、试讲题目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试讲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上述材料均带上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必须填写单位意见);同底免冠正面1寸近照2张。

泸州市委党校审核上述资料,再次复核考生的条件资格。

七、考察、体检和录用

1.组织考察。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进行。

3.确定拟录用人员。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考核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

4.录用前公示。在网络、媒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上报审批,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通知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选调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试讲、考核、考察和体检纪律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试讲、考核、考察和体检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教师工作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选调教师工作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对存在违纪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0830—3317529

唐老师:18982770232肖老师:18982770171

投简历QQ邮箱:唐老师:1017170056@qq.com肖老师:450975685@qq.com

附件:中共泸州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

2016年3月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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