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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卫生局关于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2)

2015-12-28来源:本站采编

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5日—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设在四川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48号县政府大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2张,符合应聘条件的2016年应届学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毕业时间等有效证明,到报名点领取并如实、准确填写《营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进行资格初审和报名登记。《报名信息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审查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和招聘单位进行。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照本《公告》选择完全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2、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3、报考者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开考比例:考试招聘岗位《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2、岗位调整:对考试招聘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对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未达到实际招聘名额或无报考人员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应调整或取消招聘名额。调整或取消的情况,于笔试前2天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6年1月7日下午14:30时至17:3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的规定,本次招聘采取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两种方式,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采取综合考试方式招聘的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7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采取考核招聘的计算办法: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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