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统筹、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分直接考核转聘和定向公开考聘两种方式进行。直接考核转聘由各县(市)组织实施,符合考核转聘人员,可根据乡镇事业编制情况直接转聘到大学生村官服务所在县(市);定向公开考聘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成绩在全州范围内选择转聘职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名额为300名,各县(市)考核转聘后,其余名额进行公开考聘。
三、考核转聘
(一)考核转聘范围和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担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满1年及以上或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任职时间在2013年12月30日之前)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包括201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3.身体健康。
以上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5日。符合上述考核转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等)到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月5日17:00,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6日,各县(市)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转聘条件,对本县(市)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
符合考核转聘条件本人不愿意留在本县转聘的,今后不再考核转聘,但可参加全州定向公开考聘;因本县(市)编制不足未能考核转聘,但符合考核转聘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全州定向公开考聘。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和公示
各县(市)组织部和人社局根据考核转聘条件和资格审查、征求本人意见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县(市)内张贴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县(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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