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9来源:本站采编
(五)考察、政审及公示
参照国家、省、市文件有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文件规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初审,政审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和主管部门内江市卫生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卫生计生委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成立考核组,对拟聘用者进行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发放《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聘用通知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市支队与其人事代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聘用审批阶段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或聘用资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一次性递补。
四、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协管人员由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管理使用,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新招聘的协管人员经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考试考核合格后,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全省范围内统一制发协助行政执法证的通知》(川府法〔1999〕23号)要求,参加市上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考试,合格者颁发《四川省协助行政执法证》。在正式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带领下,负责内江市市级卫生计生监管对象日常检查和协管工作。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纳入所在科室统一负责管理。
(二)考核和奖惩。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实行监管考核、业务考核、社会考核等绩效考核制度,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效果评价考核为主,实行动态管理,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对年度综合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者实行淘汰(第一年考核为不称职后,安排一次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第二年考核为不称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考核优秀者予以奖励。
(三)待遇。
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第三方人事代理公司签订书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被聘用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聘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者与第三方人事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与第三方人事代理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定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依法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上岗统一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制服,服装由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统一配发。
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服装、培训和办公经费等每人每年共4.5万元(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4.聘用期间,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录考试。
5.协管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的,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学历的问题。报考者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如有必要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二)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纪律与监督规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简章由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85163、0832-2266962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832-2262901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10020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内江市人才交流中心、内江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内江卫生计生监督网。
附表: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报名登记表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15年12月9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