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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事业人员的公告

2015-12-08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有效对接司法改革,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县在编事业编制中遴选工作人员3名。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检察工作,未受到过法律处罚和纪律处分;

2、属于财政全额拨款;

3、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4、工作一年以上,试用期或服务期已满;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7日后出生)。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及信息表;

3、近年受表彰证书、发表的主要作品;

4、个人现实表现证明。

三、报名地点和时间

信义大道县检察院办公楼三楼政治处。即日起报名,截止2015年12月15日。联系电话:13568496788

四、考试和考察

实行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五、调动

一经选用,由县委组织部直接出文调动。



2015年12月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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