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8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全日制限制)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或具有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文明确的紧缺专业,并完全符合《宜宾市宜宾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规定条件的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6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现场报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 21 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用网上投简历(供用人单位阅知)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投简历者须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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