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6来源:本站采编
3.报名地点:江阳区政府党政大楼1107室区委党校办公室(区委党校职位);江阳区政府党政大楼401室江阳区委编办综合监督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职位)。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1寸照片及复印件(1份);
②报名表电子文档和纸质件(1份),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人事主管权在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有获奖经历或公开发表文章的,提供获奖证书、1-2篇公开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赵懿0830-3123168(江阳区委党校职位);喻春莲 0830-3123620(江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上午;笔试地点及考试时段见准考证(2015年12月18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经考察无适合人选的,提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考调职位。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出现的缺额,考调单位可在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江阳区委党校、江阳区委编办拟定选调人员名单,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调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江阳区委组织部举报或申诉。
举报或申诉电话:区纪委0830-3123741,区委组织部0830-3123715。
附件: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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