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6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华蓥市人事调配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于近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下同)工作人员76名。现就公开考调工作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考调职位
公务员31名、参公管理人员15名、事业人员30名,详见《华蓥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其中,市内报考人员应满足基本服务年限的规定,2014年8月11日以后新录(聘)用到我市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须满5周年,通过定向考录(聘)等优惠政策新录(聘)用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须满8周年;其他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在华蓥市乡镇(街道)工作须满3周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年度考核获三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1月25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出生时间在1980年11月25日及之后,以此类推。
4.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5.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8:30至12月16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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