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美姑县公安机关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美姑县公安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美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禁毒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平安美姑”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禁毒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辅助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等非执法类、非涉密性工作。
二、招聘名额
美姑县公安局本次共招聘禁毒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
禁毒查缉警务辅助人员30名,禁毒警犬训导警务辅助人员2名,禁毒文职警务辅助人员8名。具体详见《美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禁毒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1.部队退役士兵(初中及以上学历);
2.警察院校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7年11月20日及以前出生,1985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贩毒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美姑县公安局二楼政工室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选择职位。应聘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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