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5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大临港开发区专职消防员的队伍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港区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组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临港开发区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10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年龄18-28周岁的男性公民。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举止端庄。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65cm,有较好的体能基础,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且绩效优异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宜宾市8县2区户籍的适龄青年,有服现役经历的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程序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6日—12月4日。
(二)报名地点:临港区下江北黄桷坪大道(河湾苑小区旁)消防大队二楼内勤办公室
报名电话:0831-5959591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和照片到规定报名点报名,如实准确填写《临港开发区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整个考试全过程,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岗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准确理解《公告》方可报考。报考者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考试资格。一经发现查证属实,终止招聘进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全部承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进入了考试考核等环节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招聘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