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30来源:本站采编
3、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
5、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网上报名请将信息传至邮箱 501696891 @qq.com)。
六、资格审核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10月23日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具体考试相关事宜。
七、选调(聘)方式及内容
选调(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 10月23日公告。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实事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法律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参考人数不足选调职位数5倍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三)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根据选调职位数,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九、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二O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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