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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9-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金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2个,招聘名额为8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凉山州金阳县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10月9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各种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者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阳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时领取《2015年金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编码,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确认)。

(四)资格审查: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相关招考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金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报名时分岗位报名,如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取消报考资格。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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