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7来源:本站采编
(二)报名
1、报名程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8月14日。
⑴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考生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选择意向职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⑵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成功后应按网络提示打印《成都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与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5年7月28日—8月15日期间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查看职位报名情况。报名期间,考生可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查看各职位报名情况。缴费截止后,考生应于2015年8月17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看各职位笔试开考情况。
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2015年8月18日中午12点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改报其他可以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的考生,于2015年8月20日—8月21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请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后,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法律实务》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比例为30%;《法律实务》成绩占笔试成绩比例为70%,命题形式主要为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写作。
考试总成绩=(《行政能力测试》成绩×30%+《法律实务》成绩×70%)×60%+面试成绩×40%。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15年8月3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4、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15年9月1日—9月2日中午12:00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申请查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根据《2015年成都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职位情况表》所列职位要求,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成都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报考信息表》(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9月6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公告发布日期为9月8日,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于2015年9月10日截止。递补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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